关于启用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的通知
文号:无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1年08月27日

各区县(市),各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要深化‘一网统管’治理体系,加快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和现代化治理”的指示要求,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9〕18号)(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于9月1日正式启用“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原“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原系统”)同时停止新项目数据接入。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城乡建设局成立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启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俊铭 市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顺海 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杨照安 市建筑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宋少祥 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副处长

      李延平 市建筑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詹 坤 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科员

      薛金良 市建筑企业服务中心监督一科科长

      薛洪杰 市建筑企业服务中心监督二科科长

      徐卫平 市建筑企业服务中心监督三科科长

      刘金峰 市建筑企业服务中心监督三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负责平台启用工作的总体筹划,对各区县(市)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保障组,分工如下:

  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把握总体工作进度,督促本级抓好工作落实,指导各区县(市)按时推进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李延平任办公室主任,薛金良、薛洪杰、刘金峰为成员。

  技术保障组:负责拟定技术文件,为设备接入提供技术支持。徐卫平任组长,康笑楠、周海鹏、刘伟、王雅亨为成员。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抓好落实。

  二、任务目标

  (一)平台账号分配(申请)、注册(认证)

  1.管理端账号。市、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账号由平台分配,分发到相应部门;其他相关单位(部门)账号,由各单位(部门)线下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完成时限:平台启用前。

  2.企业端账号、项目端账号。原系统中已有的企业账号、项目账号,首次登录平台时,按照《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账号注册(认证)流程》(附件2,以下简称“《注册(认证)流程》”)进行账号认证和完善基本信息后,可正常使用;未在原系统注册的企业、项目,按照《注册(认证)流程》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

  完成时限:9月10日前。

  (二)老系统项目设备转接入平台

  完成企业、项目账号在平台的注册(认证)后,进行设备接入。

  全市建筑施工项目中,已接入原系统和只完成硬件安装的,断开与原系统的连接,按照《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设备安装接入规范》(附件3,以下简称“《安装接入规范》”),将达到《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终端设备技术标准》(附件4,以下简称“《技术标准》”)的实名制管理设备接入平台;达不到《技术标准》的,更换达标设备后接入;未安装实名制管理设备的,安装达标设备后接入。

  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按照《实名制管理办法》执行。

  停工项目,在开工前按上述要求完成。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三)新批项目安装设备、接入平台

  新批项目依据《技术标准》选用达标设备,按照《安装接入规范》完成设备安装并接入平台。

  完成时限:项目开工前。

  (四)人员信息录入、考勤及工资发放

  各项目在完成设备接入后,按照《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信息录入手册》(附件5),组织对本项目管理人员、务工人员等人员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录入平台,通过平台进行人员考勤和工资发放。

  完成时限:完成设备接入后5个工作日内。

  (五)银行数据对接

  实行工资代发银行清单制。由银行按照《郑州市建设劳务实名制管理银行服务标准及流程》(附件6)提出申请,作出服务承诺,建立与平台的数据对接,即可进入银行清单。通过银企直连方式发放农民工工资,实现工资发放的高效便捷和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有效监管。区县(市)银行数据对接和清单建立工作,由各区县(市)自行组织,平台提供技术支持。银行清单在平台首页公布。

  自发文之日起,原系统中公布的银行(网点)自动进入临时清单,过渡期至10月31日。过渡期内仍可线下发放工资,并通过平台手动上传银行回单;过渡期结束,临时清单失效,手动通道关闭。

  三、工作职责

  (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协调市大数据局进行平台的开发、管理和运行维护,编制技术文件,负责市本级监管项目设备安装和接入工作的组织实施,利用平台对各项目考勤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对各区县(市)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并下发通报,对各区县(市)工作开展进行指导和督促。

  (二)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辖区平台启用工作的总体筹划和部署,负责本级监管项目设备安装和接入工作的组织实施,每周向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推进情况(附件7),利用平台对各项目考勤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三)各建筑业企业、项目

  负责本企业、本项目账号注册(认证)和信息录入,利用平台加强劳务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对终端设备工作状态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第三方设备服务商

  根据平台启用的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流程,负责所服务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和运维,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五)服务银行

  按照《郑州市建设劳务实名制管理银行服务标准及流程》(附件6)的要求,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各级关于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要求,提升我市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智慧化水平,保障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科学实施,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合理调配人员力量,充分发挥各级作用,加强政策宣传,调动企业、项目的积极性,坚持问题导向,逐一项目过关,推动平台启用工作落地见效。

  (三)保证进度,严格奖惩。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确保按进度完成。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各区县(市)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并下发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对工作开展滞后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约谈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市、区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本级监管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或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约谈相关责任人,约谈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黑榜”名单。

  附件:1.工作分工表

     2.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账号注册(认证)流程

     3.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设备安装接入规范

     4.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终端设备技术标准

     5.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信息录入手册

     6.郑州市建设劳务实名制管理银行服务标准及流程

     7.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平台数据联网工作周报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