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无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1年04月29日

  一、制定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4号)

  二、制定目的

  落实“放管服”改革和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深化我市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不断提升施工图审查服务水平和勘察设计质量,以扎实的改革举措,助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走向深入,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全面实现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电子化。建设单位直接通过郑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改系统)申请施工图审查、上传图纸、获取审图结果,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出具电子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单位后续办理手续时,无需再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材料,相关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通过工改系统查看。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第十三条“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实施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电子化后,施工图审查机构在系统上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审查合格书》,即可视同完成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备案。

  (二)简化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条件。不再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申请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必要条件,建设单位承诺完成规划方案技术审查、确定规划方案不变后,即可上传与规划方案相符、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一步提高审图效率、缩短建设单位办理手续的跨度时间。施工图审查机构原则上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上传时的适用的规范审查(安置房、重点建设项目等有其他规定的项目除外),待建设单位补充上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并确定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批准的规范方案相符后,即可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三)优化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程序。将确定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承接主体的环节前置,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并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后,即可提前在工改系统上确定承接主体,及时解决施工图设计、审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但应符合《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郑建文〔2020〕142号)相关要求,如不得随意更换确定的承接主体等。

  (四)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一方面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规范、高效开展施工图审查,特别是在初审阶段,应将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次性告知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另一方面按照建设工程的类型,进一步提高了对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回复速度的要求,除大型城市综合体、结构复杂的项目外,工业、仓储类项目修改回复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住宅类项目修改回复原则时间上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公共建筑等其他建设项目修改回复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五)相关要求。为督促上述改革举措落实,从提高勘察设计质量、落实时效要求、规范文件上传、加大共享力度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第二十五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要求,本文明确了正式实施日期。